本期了解职称工作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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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如何申报基层职称,这期将对《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2号)进行解读。
01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基层职称评审?

属于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范畴且在我省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17号)规定。
02

哪些系列(专业)设立了基层职称?

我省目前在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农业技术、工程技术和统计系列(专业)建立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分别是基层卫生技术、基层中小学教师、基层农业技术、基层工程技术和基层统计。相关标准条件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查询。
03

什么是“双线晋升通道”?什么是“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申报全省统一职称或基层职称,但同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类职称,取得一类职称5年内不得申报另一类同级别的职称。
基层职称仅限基层单位聘用,离开无效,累计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同级别全省统一的职称证书。
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人员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且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申报相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通过的,可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占单位相应常设岗位。
基层职称评审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案、病案分析、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等均可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的奉献精神,以及在急难险重等重大任务中的现实表现。提高工作量、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基层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注重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服务“三农”等工作中的长期贡献,将工作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基层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基层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在评审时可采用业绩展示、测试答辩、综合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增强基层职称评审的针对性、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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