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2025年11月15日起,正式启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部分路口及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时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不系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公告如下:
1、莒州路与嘉苑巷路口
2、府前大街东营职业学院门口路段
3、辽河路(曹州路至东三路)路段
4、东二路(北二路至伊犁河路)路段
5、华山路(北二路至德州路)路段
6、华山路(黄河路至府前大街)路段
7、浏阳河路(胜利大街至沂州路)路段
8、东三路(府前大街至运河路)路段
9、沂河路(曹州路至东三路)路段
10、嘉苑巷(莒州路至东四路)路段
11、运河路(胶州路至东三路)路段
12、大渡河路(锦华路至兰州路)路段
13、黄河辅路(兰州路至东一路)路段
14、柳州路(金辰路至大渡河路)路段
15、沙河路(华山路至苏州路)路段
16、华苑路(华山路至苏州路)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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